七大措施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厦门市进一步促进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23-08-05 23:03:15 来源: 厦门晚报


【资料图】

企业举办展会,最高补助300万元;企业参加对接会,最高可获补助100万元……昨日,《厦门市进一步促进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简称《若干措施》)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8月31日。

促进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我市将出台哪些相关举措?《若干措施》主要从三个方面提出七条扶持措施。

支持企业举办专场活动

我市将对大型龙头企业在本市举办工信领域影响力大、带动效应强的产业或行业年会、峰会,给予最高50%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50万元;支持相关协会组织主办的国际性、国家级、专业类产业展会在厦落地,给予补助最高300万元;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国内举办产品推介会、订货会等开拓市场活动,参会企业数达30家以上的,给予企业相应的场租费用补助,单家企业年度总额最高10万元。

支持企业参加展会对接会

我市鼓励企业组团参加重要展会。其中,对国家级重要展会,支持设立厦门展区集中布展,对超过20个展位的公共布展费补助不超过16万元;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给予最高80%的补助,参加区域交流合作的展会给予展位费100%的补助,单一展会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工业企业参加供需对接平台开展的上下游产业链对接会。相关对接会满足一定级别规模后,我市将给予举办方相应的奖励,如参加活动的企业入驻平台率60%以上的,对参会工业企业达25家(含)至50家、50家及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场5万元、10万元奖励。

搭建平台助力企业拓展市场

我市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在机场、高铁、地铁、公交等重点场所开展产品应用、体验、展示。由工信部门牵头加大对先进企业、典型做法、先进行业的宣传力度,并安排资金保障。此外,我市支持举办促进我市企业开拓市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区域产业合作等重大活动项目,经批准后,项目费用将按照一事一议程序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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