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审计依据都有哪些?审计人员应注重检查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的正确性吗?
发布日期: 2023-05-29 16:09:28 来源: 巴中在线

一、

审计公司审计内容有哪些

(一)资产负债表审计内容。

审计人员应注重检查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的正确性、报表项目的完整性以及报表所反映项目和内容的一贯性。

检查资产负债表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及格式编制,复算报表各项之间的勾稽关系。

将本期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数字与前一期或各期相比,查明有无变动较大或异常情况;同时,检查资产负债表与其他报表的勾稽关系,并进行复算核对。

(二)损益表审计内容。

检查损益表内各项目填列是否完整,有无漏填、错填,核对各项目数字之间的勾稽关系。

检查损益表与其他报表的勾稽关系,特别注意核对损益表所列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和销售税金及附加的本年发生数,是否与其附表数一致,损益表所列净利润是否与利润分配表数字一致。

(三)现金流量表审计内容。

检查现金流量表是否按照有关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的规定编制。

检查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是否恰当。

检查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中现金流入流出量的计算是否完整、准确,与有关的会计资料和报表的记录是否相符。

检查是否正确计算汇率变动对外币现金流量的影响。

检查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对企业财务状况或未来现金流量产生影响的重大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如以长期投资、偿还债务等)是否在现金流量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四)合并报表审计内容。

检查合并报表编制的基础。即审核:合并报表内容的全面、完整性;子公司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包括子公司会计政策差异、母子公司往来业务、债权债务、投资资料,子公司利润分配、股权变动资料);母子公司决算日和会计期间的一致性;母子公司之间会计政策的一致性;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核算处理的正确性。

检查确认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母公司的长期投资帐和表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批准文件,确实属于合并范围的企业。对于应合并而未合并的子公司,要查明因何种原因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对于不应合并而进行了合并的企业,要查明母公司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而收购(转让)股份等情况。

二、

审计注意事项

(一)审查破产宣告日前六个月企业的财务收支,通过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化、债权债务的处理,看有无隐匿、私分、无偿转让资产和非正常压价等违法行为。

(二)核对从行业会计科目转人破产清算会计科目是否与《暂行规定》相符,金额是否正确。

(三)应收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确,呆账坏账的核销有无依据,有无法院裁定或财政部门批准。

(四)存货的毁损盘亏的处理有无必要的程序和是否经批准。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盘亏、损失是否经批准。

(六)资产评估增值(减值)的核算是否正确。

(七)抵押资产、福利设施资产、借人资产、取回资产的核算依据是否充分,核算是否正确。

(八)破产债权申报的时间限制、数量与账面有无差异,清算调整的依据是否充足;逾期未申报的是否依法处理。

(九)第一顺序破产债务的核算是否合法。

(十)清算损益的核算是否正确。

三、

上市公司审计依据

(一)公司上市是一定要经营3年以上才可以,这只是时间的限制,还要注册资金要在3000万以上,3年来的评论利润足以支付发行股票的股息。然后就是企业并没有虚假做账的不良记录。

(二)2018年上市公司审计依据要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1、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准买卖该股票;

2、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文件公布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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