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 确保城镇燃气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发布日期: 2022-08-04 08:45:28 来源: 山西经济日报

记者今天从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为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燃气事故教训,切实推进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我省聚焦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活动场所,围绕“抓实一个重点、聚焦三项任务、突出五个环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严厉打击整治一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城镇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个重点,即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公共活动场所。

三项任务包含安全自查培训、安全检查服务和专家技术服务。各级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内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组织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各县(市、区)组织力量聘请专家对重点燃气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

五个环节则是突出围绕燃气生产、经营,燃气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灶具生产销售和燃气管线施工等18项内容开展。

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燃气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市和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本地区本行业燃气安全重点单位分片包干、分工负责,落实落细整治工作责任措施,要一个一个“过筛子”,切实发现和整治一批隐患,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省安委会要求,所有燃气生产、经营、运输、存储、销售、使用、施工企业要对照整治内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辨识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企业自查于9月20日前完成。部门监督检查、县级全面检查、市级重点抽查、省级督导检查于7月20日至10月20日开展。“百日行动”期间,对未制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未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排查不认真的燃气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并由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监督检查不认真的部门、燃气企业和有关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调查处理;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一律提级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倒查责任,上级安委会要约谈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涉及失职渎职的要移送同级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记者 王佳丽)

关键词: 燃气安全生产 城镇燃气安全形势 各类燃气事故教训 瓶装液化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