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时讯!股东知情权具体包含哪些范围?股东知情权内容及具体影响有哪些?
发布日期: 2022-06-24 09:33:26 来源: 赢家财富网

股东知情权是一项权利体系,股东知情权范围,由三项权利构成:查阅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查阅账簿的权利和要求选择检查人员的权利。虽然上述三项权利的内容不同,但核心是股东对公司事务的知情权,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使股东获得足够的信息。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不仅直接关系到股东自身权益,而且密切相关公司治理的规范化。因此,世界各国在制定公司法时都对股东知情权做出了一定的规定。在修订后的《公司法》中,股东知情权的立法得到了完善。


【资料图】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公司的运营属于董事会,股东只享有股权。

《公司法》确立,股份公司股东干预公司事务的权利,从而保护股东对公司的最终控制权,实现股东的投资利益,即股东的知情权。

根据《公司法》第33条,股份公司的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查阅公司章程的权利;(二)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的权利;(三)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表和利润分配表;(四)股东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问题的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但是需要向公司提交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依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存在不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检查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检查。

具体影响:

在公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法》的强制性和任意性有三种观点:

第一个观点是,特别是股份公司公司的运作,涉及许多人的利益。为了保证资本流通和交易的安全,保护各种利益,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和介入越来越多。《公司法》中关于股份公司的设立、组织、股份发行和转让以及法律责任的章节不再是纯粹的私法,特别是法律责任章节中的处罚只是表明《公司法》是一项强制性规则。

第二种观点认为,公司是一套契约规则,并且基于理性人的假设,它必须保证缔约双方的自由,所以公司规则是公共产品,是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市场提供只能由国家提供的示范合同规则,否则是没有效率的。因此,公司法的价值在于提供示范合同规则,而公司法文本是行动指南,有利于节约谈判成本。

第三种观点认为,虽然公司法中有许多公法规范,但公司法作为一个整体仍然是私法,在协调经济自由和社会安全方面发挥着作用,是私法和公法融合的结果。公司法中的各种制度反映了股东、公司和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在公司法的实践中,完全自治将会出现的后果便是不公平,因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不单单是几个人的利益,牵扯的人比较多,所以一旦不公平,便会造成更麻烦的后果。为了保障各方利益,为了交易安全以及资本流通,所以国家需要不断加大介入力量,所以并不是纯粹的私法。

有强制也有任意性,两者综合才是公司法的核心。

以上便是小编介绍的股东知情权范围,那么你学会了吗?上市公司私有化之前小编有提到过,可以学习了解一下,私有化之后的影响还是蛮大的,涉及很多利益。

关键词: 股东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