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再提高
发布日期: 2022-04-20 09:46:01 来源: 甘肃经济日报

“今年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了20元,我们老两口就增加了40元,一个月共能领到630元,这在生活上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帮助,国家的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肃南县大河乡西河村牧民安兴贤高兴地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是一项惠及百姓福祉的民生工程。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肃南县结合各民族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和“三进三问三查”活动,再次上调县级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20元。这是该县自2008年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九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全县有4429名领取待遇的城乡居民直接受益。

肃南县城乡居民县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原来为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后每人每月135元,调标后,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人每年增加基础养老金240元,全县基础养老金月标准达到248元,待遇标准位列全国前列,全省第二。

近年来,肃南县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缴费人数大幅增加,覆盖面不断提升。下一步,肃南县将在提高保障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广大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记者 郑朝华)

关键词: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标准再提高 参保人数 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