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真实反映问题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 2022-03-25 09:32:32 来源: 云南经济日报

“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是非,还我清白,我今后一定重拾信心,努力工作……”近日,宣威市纪委监委到市公安局召开不实举报了结反馈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刘某某澄清正名。

近年来,宣威市纪委监委综合运用会议澄清、书面澄清、当面澄清等方式,常态化推动澄清正名工作,通过快查快结、多方评估,最大程度地减少诬告陷害对实干者造成的不良影响,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为推动形成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宣威市不实举报澄清保护实施办法(试行)》,对反映党员干部遭到错告、诬告陷害的认定,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形,开展澄清正名的工作程序等进行了专门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澄清保护机制,既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安全感”,也让“使绊子”“穿小鞋”、动“歪点子”的人得到应有惩戒。

针对收到的信访件及问题线索,该市纪委监委科学分析,锁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员,从而对案件的真实性、可查性进行认真研判,常态化推进调查核实与澄清正名工作。在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行为的同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错告情形,对其开展提醒教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通过领导接访、流动接访、现场接访等模式,进一步完善贴近群众的信访举报服务机制,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客观真实反映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关心、关爱干部的各项措施,对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由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共同进行回访,通过谈心谈话、沟通交流,了解其工作表现、家庭情况、心理变化等,帮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和正确对待群众监督,传递组织温暖、激励干事创业,达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据介绍,截至目前,该市为9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对5名实名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严查诬告陷害1起,对56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2名被追责干部因表现突出获重新任用。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持续健全完善澄清保护、回访教育、考核评价、容错纠错等制度机制,不断净化、优化干事创业环境,为‘负责者负责’,让‘有为者有位’。”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符金娥 朱明钦)

关键词: 客观真实 反映问题 维护群众 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