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发布日期: 2021-11-24 15:50:12 来源: 社保网

生育保险有什么待遇?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生育保险的工资就是生育津贴,既然参加过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就是在女性职工生育子女期间才能体现其真正的作用,既然有生育津贴,在休产假期间也不需要公司再额外的支付工资了。只不过,职工可以享受到的产假天数并不一定就是90天,难产或者生育双胞胎的,产假都会适当延长。

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1、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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