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划定红线 营销短信真消停了?
发布日期: 2021-11-09 09:28:35 来源: 北京商报

监管为短信营销按下了“消停键”。11月8日,北京商报记者观察发现,京东、淘宝客服渠道推出协助退订营销短信功能,不过,该服务均需要用户主动提出“取消”。不仅是营销监管加码,法律对个人信息保护也提供了武器。《个人信息保护法》已于11月正式实施,将更好地“锁住”个人信息隐私。

部分平台可退订

被多次点名的电商平台,在尝试主动减少营销短信的发出量。北京商报记者观察发现,京东、淘宝客服渠道均已推出协助退订营销短信功能。

在与京东PLUS客服沟通中,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用户需向京东客服提供手机号,客服帮助用户屏蔽营销短信。京东PLUS客服表示,48小时内,用户提出的屏蔽营销短信申请可以完成。

不过,该客服也提到,屏蔽营销短信需要用户主动联系客服才能申请并实现。

另外,淘宝也上线了退订营销短信的服务。在淘宝客服对话栏输入“退订短信”,系统会弹出消息。该消息指出“如您不想接收短信,您可以通过短信中的提醒对短信进行退订,如您需要我们协助处理退订,我们会将您填写的信息转交通信渠道,并由其在您提交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帮您处理”。

消费者需输入手机号和上传营销短信截图,平台可将材料转交通信渠道,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近日,工信部就规范电商平台“双11”短信营销行为召开行政指导会,会议要求,电商平台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纠零售、金融等相关产品的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完善现有短信营销预案,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指出,近年来,“双11”促销期间的营销类垃圾短信投诉呈现集中爆发现象,电商平台的相关投诉占比高达九成,且衍生出大量相关消费金融类垃圾信息投诉。特别是平台“默认”注册用户同意直接发送促销信息,平台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发送营销短信等问题较为突出,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

法律规范划红线

实际上,相关部门、机构向电商平台打好“预防针”的举措已不是第一次。今年“6·18”大促期间,工信部发布消息,提出规范电商平台“6·18”短信营销行为,尽快遏制垃圾短信蔓延趋势。自2008年起,工信部已多次组织开展垃圾短信治理专项行动。

在“双11”结束前,已有电商平台推出营销短信退订服务。11月,《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未来网购或许可以更安心“剁手”了。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作出规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等。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消费提示中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一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专门法律,与《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共同编织成一张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网”。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到,互联网平台需当好个人信息保护“守门人”。平台作为提供重要互联网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还应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监督。

北京斐石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周照峰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将改变企业不注重保护个人信息的情况,同时给予个人主张其权利的法律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标志着我国企业对个人信息处理的裸奔时代终结。

罚则肃清短信乱象

对于商家或平台擅发垃圾营销短信均不缺少罚则。今年4月20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公布的京信管罚字〔2021〕第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奇思笃行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经用户同意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被处罚。

处罚事由为,《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要仔细阅读隐私协议等涉及个人信息的条款,明确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方式、范围、目的和依据等,考量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理由的充分性和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的必要性,建议只在确属必要的情况下才向经营者提供个人信息或者进行授权。

(记者 王维祎)

关键词: 法律规范 划定红线 营销短信 消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