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证明需要哪些材料?天津失业证明办理
发布日期: 2021-08-24 20:47:09 来源: 社保网

天津失业证明怎么开,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劳资部门。

办理材料:

1、《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一式三份;

2、就业失业证原件 (新办证带2寸免冠彩照1张);

3、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5、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6、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7、企业招用本市农村劳动者和外省劳动力初次办理就业登记应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新开户单位准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失业证办理流程:

1、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证》。

2、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应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温馨提示:

①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其《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解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失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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