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后比汽车还跑得快!管理电动车应“一疏一堵”
发布日期: 2021-05-25 14:26:37 来源: 成都商报

深圳、北京等相继发生电动车爆炸起火安全事故,电动车的安全风险,成为不可忽视的大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电动车之忧还不止于此。非法改装、超速行驶、逆行、乱穿插等频频酿成交通事故,去年到今年第一季度,广州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占57%。

尽管有关法规对电动车速度、产品标准都做出了相应规定,不少大城市也在中心城区实施严管严控,但似乎都无法阻挡电动车越开越快、越开越野。电动车是去是留、是禁是管,成为一道难解的题。

乱 象

改装电动车跑得比汽车还快

作为一种轻便、灵活的代步工具,电动车不仅是“外卖小哥”的首选,也受众多市民青睐。然而,电动车之害亦如影随形。

但以超速为主要目的的非法改装屡禁不止,很多商家都提供免费改装服务。在广州市白云区环洲三路一带,记者走访多家销售电动车的店铺,大部分销售人员都表示可以免费改装、上门服务,可提速40%至60%。有的店铺门口明目张胆摆放着正在改装的电动车,销售人员表示,如果愿意多加700元,时速可以提到六七十公里。

在网购平台上,搜索“电动车改限速”会出现大量销售提速装置的网店,设备售价从二三十元到两三百元不等,几乎涵盖了市面上常见的各大品牌的电动车。销售页面上还有安装提速设备的详细教程。

记者观察发现,经过改装的电动车变成了介于自行车和摩托车之间的“两不像”,有的是摩托车的“身躯”,多了自行车的脚踏;有的外观看是自行车,速度堪比小汽车。此外,改灯光、加座椅更是家常便饭。“他是方便了,别人却危险了。”广州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某天晚上驾车回家,对面突然冲出一辆改装电动车,把她吓出一身冷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超速驾驶改装电动车横冲直撞的驾驶人显然也违法了。

广州交警的数据显示,广州查扣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数量逐年递增,2009年查扣6万辆,近两年查扣总量已超过80万辆。

隐 患

改装后爆炸起火、交通事故频发

改装实际上潜藏巨大的隐患。

首先是电池自燃等起火爆炸风险。“改装的关键在于改装控制器,但控制器和电池、刹车是整套的。如果只换控制器,其他装置没有整体性调整,可能就会发生自燃。”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交通运输研究所所长吕英志说。

其次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超速、逆行、闯红灯、乱穿插……不仅将骑车人置于危险之中,更让行人身陷险境。“走在人行道上,电动车突然窜出来飞驰而过,我躲闪不及,手被擦破了皮。” 在深圳市罗湖区翠竹北路附近上班的张先生心气难平。一天之内,他竟与外卖小哥的电动车三次擦肩而过。

满街乱窜的电动车已成为“马路杀手”。据广州交警统计,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广州市发生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2313宗,占广州全市交通事故总数的57%,共造成426人死亡。

一旦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改装后的电动车若不符合国家标准,可能被认定为机动车。广州市一名法官告诉记者,一般电动车的驾驶人都不会购买交强险,因此事故发生后需要自己先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可能要为此付出10万元以上的代价。

此外,记者注意到,由于电动车的新国标是2019年执行的,不少人在此之前购买的电动车,不符合标准但仍在行驶。

广东警官学院教授张新海认为,对于电动车的管理法律是完备的,但生产、销售、管理、使用相互脱节,没有形成合力,造成了违法行为钻空子。

建 议

管理电动车应“一疏一堵”

2006年通过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地级以上的市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做出规定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年,依据这一规定,广州通过了“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决议并获批,至今年年底,禁令将面临到期失效,是继续禁止还是“以管代禁”仍存争议。

显然,禁令并未禁住电动车,路面上的电动车反而越来越多了。对于外卖、快递等新兴行业来说,电动车已然成为“刚需”;在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未完全覆盖的城区,电动车也确实给老百姓带来了便利,解决了出行的“最后一公里”。但是对于电动车的使用、管理并未跟上规模扩张的脚步。

“一禁了之过于简单粗暴,也不现实。”郑子殷建议,对外卖、快递等行业先行先试,采取上牌措施,设立违规黑名单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电动车采取严查收缴手段,对违法驾驶行为进行处罚,坚决杜绝安全隐患,避免公众产生法不责众的心理。

解决电动车管理问题还有待综合施策、“一疏一堵”。记者采访了解到,广州正在推动慢行系统的建设完善,通过车道瘦身、压缩部分绿化带(人行道)等形式,逐步恢复非机动车道,并增设机非隔离护栏,解决混行问题。

此外,业内人士建议,通过立法让电动车在空旷的地方集中停放;针对电动车设置专门的交通保险,防患于未然。

热点快评

电动自行车必须先装“刹车”才能上路

从近期发生的多起电动自行车自燃事件,到日常行驶无牌上路、挤占机动车道、穿梭于人行道,再到改装远光灯、加装蓄电池、更换电动机……近年来,一些电动自行车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地带”游走,成为“定时炸弹”。

归根到底,电动自行车现有上位法不够具体明确及全面。上位法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停放和充电等具体问题没有涉及,上位法的缺失,现实中造成有关主管部门执法困难,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5月18日,《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公布。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在深圳必须经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后才可上路行驶;禁止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禁止拆除或改动限速处理装置;不得在住房、办公室等室内场所充电,不得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

电动自行车是否“野蛮生长”,是地方治理能力的一面镜子。铺好电动自行车合法上路的“最后一公里”,给电动自行车装好“刹车”,老百姓才能安全驾驶千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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