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当天不办离婚?法无授权不可为!
发布日期: 2021-05-18 14:17:14 来源: 成都商报

擅自决定在某一天停办某项业务,看似小事一桩,背后的行为逻辑却不只是好心可能办坏事,还缺少起码的法治意识。

日前,湖南平江县婚姻登记处发布关于520暂停离婚登记公告,无独有偶,贵州凯里市政务服务中心近日也发出通知,为保证5月20日准新人们都能如愿领证,当天将暂停办理离婚登记业务。受到舆论质疑后,最新消息显示,平江县婚姻登记处副主任表示,公告内容确实欠考虑,将撤回公告,撤回的方式将另行通知。而凯里市政务服务中心也为其此前的通知发表了致歉声明。

5月20日谐音“我爱你”,今年又恰逢工作日,前往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情侣想必不会少。婚姻登记机关意识到这一点,为了提供更好的婚姻登记服务,提早做好相关预案,本身值得肯定。只不过,决定在这一天暂停办理离婚登记业务,却是非常草率的,甚至有违法之嫌。因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某一天或者某几天,只能结婚不能离婚。

“法无授权不可为”应是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在内,所有行政机关的基本行为准则。5月20日暂停办理离婚登记,相当于在法无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新设了一项“行政许可”。甭管5月20日那天,会有多少人前往办理离婚登记,哪怕一对都没有,相关单位如此行为都不具有合法性。不只是好心可能办坏事,还缺少起码的法治意识。

行政权力最需要控制又最难以控制,依法行政之所以重要,就是要防止权力的扩张和滥用。擅自决定在某一天停办某项业务,看似小事一桩,背后的行为逻辑,却可能和权力膨胀并无二致。权力需要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但打造这个笼子的,千万不能是随意伸缩的弹簧。如果行政机关可以因为某个自认为很好的想法,而去随意限制甚至剥夺行政相对人的某项合法权利,那么,坏的结果就很可能会伴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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